高性能门窗幕墙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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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11-22 14:39

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高性能门窗与幕墙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发挥其在高性能门窗行业标准指定和监督实施,推广应用和行业交流提升中的作用,根据《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全省门窗幕墙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专委会是省建筑节能协会根据门窗行业发展而设立的全省开展标准指定,实施调研和监督,推广应用和行业交流。属于省级社团的二级组织,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 本专委会应以“交流、服务、教育”为宗旨,遵循“提品质,促发展”的原则,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交流与合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全省建筑外门窗幕墙品质提升服务。

第四条 本专委会受省建筑节能协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并向省建筑节能协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省建筑节能协会可根据全省建筑节能及墙材行业发展和实际需要,决定专委会的设置及调整。

第二章 专委会职责与人员构成

第五条 本专委会承担的职责如下:

(一)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门窗幕墙的政策、规范、法律和法规,客观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诉求,协助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宣传、引导,在企事业单位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组织对行业基本情况和基础资料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行业改革发展及技术创新的对策建议,为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质量管理及贯彻国家、省有关标准、规程服务;

(三)沟通、协调行业内外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各会员单位之间的业务关系;

(四)制定行规,维护本行业和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开展行业内技术研发、技术改造、生产经营方面的咨询服务及行业信息、经验、技术交流与合作等各种服务活动;

(六)搜集和提供国内外有关行业的技术、经济情报和市场信息,编辑出版有关资料,宣传、推荐有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装)备,筹办有关展览;

(七)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墙材企业职工业务素质,提高全省墙体材料行业的整体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

(八)开展与国内外相关企业、社团的业务联系,开展学术、技术交流;

(九)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工作;

(十)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事项。

第六条 本专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由在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并热心岩棉材料专业研究和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的会员担任。

(一)专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长由主任委员提名1名具备较强协调能力的委员,并经全体委员会议选举,报省建筑节能协会备案后确定;副秘书长由副主任委员各提名1名具备一定协调能力的委员,并经全体委员会议选举,报省建筑节能协会备案后确定。

(二)秘书长应当聘任主任委员所在单位1名工作人员为专职秘书;副秘书长应当聘任副主任委员所在单位1名工作人员为兼职秘书。

(三)专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机构。

(四)专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

第七条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执业五年以上的委员自荐,经专委会初始委员选举产生,并由省建筑节能协会审查备案。也可经由省建筑节能协会理事会提名,省建筑节能协会可以直接确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人选。

第八条 主任委员职责如下:

(一)召集和主持委员会议;

(二)主持主任委员办公会议,提交专委会业务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述职报告;

(三)执行专委会会议和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决定,负责专委会工作安排和实施;

(四)经授权,代表省建筑节能协会或本专委会签署有关文件,对委员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参加相关社会活动;

(五)完成省建筑节能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委员职责如下:

(一)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完成委员会议和主任委员交办的任务;

(二)参加主任委员会议,根据主任委员委托召集与主持专委会会议;

(三)其他应当由副主任委员履行的职责。

第九条 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秘书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

(二)筹备专委会相关会议;

(三)起草专委会文件;

(四)起草专委会年度工作报告;

(五)协助制定并实施推进专委会工作计划;

(六)其他应当由秘书长、秘书履行的职责。

第十条 专委会聘请顾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专业水平和从业经验在相关行业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二)擅长为专委会发展和专委会工作提出咨询建议;

(三)热心参与专委会工作,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参加专委会的活动;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专委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 在任期间,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或不称职的,由全体委员会议集体表决同意,省建筑节能协会常务理事会审批后撤换。

秘书长、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或不称职的,履行相应程序后予以解聘。

第十二条 专委会机构设置如下:

(一)全体委员大会:专委会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选举和罢免委员;审议专委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全体委员会议的执行机构,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经全体委员大会选举产生。在全体委员大会闭会期间,主持专委会日常工作,并对全体委员大会负责。负责执行全体委员大会的决议;选举和罢免委员、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人选;筹备召开全体委员大会;向全体委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吸纳和除名委员;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组织专委会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专委会其他事项。

第三章 委员的产生、任免与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专委会委员由单位委员组成,其构成应符合专业性、积极性、代表性和均衡性的要求。初始委员由相关法人单位提出申请,报省建筑节能协会秘书处审核,由省建筑节能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批准;

非初始会员,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秘书处审查,专委会集体选举,主任委员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并报省建筑节能协会备案。

第十四条 申请加入专委会的委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省建筑节能协会会员;

(二)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典和省上的法规、政策文件,执行省建筑节能协会及本会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在本行业生产、科研、设计、施工等领域具有较大影响;

(四)近二年单位未因经营或执业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五)热心本会工作,有加入本会意愿;

(六)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第十五条 专委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全体委员会议或主任委员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省建筑节能协会备案,取消其委员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不参加专委会全体委员大会的;

(二)一年内累计三次请假缺席专委会全体委员活动的;

(三)不能完成专委会工作任务的;

(四)有其他严重违反本规则行为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自动丧失委员资格:

(一)因经营或执业活动而受到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罚的;

(二)经营或执业范围超出本行业要求的;

(三)自动辞去会员资格的。

第十七条 专委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专委会各项活动;

(二)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三)享有表决权;

(四)对经费使用享有监督权;

(五)对专委会工作享有建议权;

(六)本规则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 专委会委员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积极参加专委会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二)完成专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委员单位变更业务范围、单位住址或联系方式的,应及时告知本会秘书处;

(四)积极倡导、参加相关业务活动,组织和支持省建筑节能协会开展工作;

(五)不得利用委员资格为单位、个人谋取私利或进行不正当竞争;

(六)不得损害专委会声誉。

第四章 专委会活动规则

第十九条 本专委会通过研讨会、座谈会、讲座、论坛、业务观摩、业务培训、工作建议和意见、义务咨询、政策宣传、对外交流、信息服务和下发文件等方式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 专委会活动应有明确主题,并按照全体委员会议或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制定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实施,并接受省建筑节能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全体委员活动。

第二十二条 每年12月份向省建筑节能协会报告本年度工作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并由省建筑节能协会理事会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 对于专委会活动效果佳、任务完成好和成效突出的委员,给予适当奖励;对于完成任务效果差的,专委会有权提出警告并责令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可以向全体委员会议或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建议,取消其委员、秘书长、常务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等资格。

第五章 经费及印章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专委会活动经费有以下渠道:

(一)会费收入;

(二)国内外捐赠;

(三)企业赞助;

(四)政府资助;

(五)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技术服务收入;

(六)利息;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 专委会各项财务活动应符合国家财经纪律和各项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活动经费由省建筑节能协会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经理事会研究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专委会公章由省建筑节能协会统一刻制,并由专委会秘书处专人保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专委会可根据本规则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由专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自2023年11月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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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留念


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高性能门窗幕墙专业委员会第一届专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主任委员

西安东伟幕墙门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杰

副主任委员

陕西坤元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旭东

诺托弗朗克门窗技术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 李海庆

河南科饶恩门窗有限公司西北大区总监 薛国林

秘书长

陕西康赢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赢现

副秘书长

诺托弗朗克门窗技术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 李海庆



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高性能门窗与幕墙专业委员会大事记

1. 2023年11月11日上午

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高性能门窗幕墙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东伟幕墙门窗科技有限公司胜利召开。11家发起单位负责人及会员代表4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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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4年12月10日

高性能门窗幕墙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西安东伟幕墙门窗科技有限公司,副主任委员单位——河南科饶恩门窗有限公司,委员单位——陕西康赢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会员单位——泰诺风保泰(苏州) 隔热材料有限公司参与编制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中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配套门窗产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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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3年12月20日

由西北门窗产业促进会主办,西北门窗技术服务队承办的2023年度客户答谢会暨2024迎春学习会,如期在陕西宾馆雀苼酒店五岳阁举办。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常务副会长职建民先生和高性能门窗幕墙专委会秘书长黄赢现先生作为嘉宾应邀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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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24年1月12日18时30分

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高性能门窗幕墙专委会2024年春节茶话会在西安市未央区泰然阁园林餐厅圆满举行。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常务副会长职建民,专委会高级顾问季伟,主任委员张杰,秘书长黄赢现,副秘书长李海庆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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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24年3月15日

以“双碳引领,创新未来,共商建筑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第二届五次理事会在陕西省止园饭店贵宾楼隆重召开。高性能门窗与幕墙专业委员会安排代表单位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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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24年3月21日

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高性能门窗与幕墙专委会联合西北门窗产业促进会举办以家装门窗性能指标为评价要素的“西北区域首届家装门窗品牌产品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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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24年3月29日~30日

由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高性能门窗与幕墙专业委员会主办、西北门窗技术服务队承办、西部新材料交易中心协办的2024西北首届德国伍尔特·五星级门窗安装培训营在西部新材料交易中心顺利举办。三十多家门窗幕墙企业代表50多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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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24年4月11日

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第二次团体标准立项论证会在西安止园饭店顺利召开。就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高性能门窗与幕墙专业委员会、西安市绿色建筑科学技术研究会联合主编的团体标准《高性能建筑门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进行了立项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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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24年4月13日

由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高性能门窗与幕墙专业委员会主办,西北门窗产业促进会(西北门窗技术服务队)、西部新材料交易中心协办,西北区域具有代表性的家装原创品牌单位参加的首届(2024年)西北区域家装门窗品牌产品竞赛说明会在西部新材料交易中心顺利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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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5月29日

专委会对拟入会企业——陕西闽锐玻璃制造有限公司和陕西黑马中航玻璃有限公司进行了入会考察。专委会委员、会员等15人参与了考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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