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专家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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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8-10 17:48来源: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

陕建节协[2013]009号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二五”规划(2006—2020年)》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文件精神,做好“十二五”国家建筑节能各项工作,深入贯彻国家建筑节能方针政策,有效推动我省建筑节能工作,提高我省建筑节能工程科技含量和品质,提升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质量,整合专家资源,促进建筑节能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建立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专家库。现就申报建筑节能协会专家库专家成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8年;没有专业职称,但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在建筑节能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该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国内外动态,在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

(三)熟悉建筑节能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四)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积极参与建筑节能方面的业务活动。

二、申报范围

地源热泵、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建筑外墙保温隔热、建筑遮阳与门窗幕墙、供暖空调、建筑照明与电气智能化、新型墙体材料、绿色建材产品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参与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咨询服务工作;

(二)参与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评审、评估、认证及推广应用工作;

(三)参与建筑节能科研课题和重大事项的研究评审,为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提供信息和决策咨询;

(四)参与建筑节能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修订,进行技术咨询论证等工作;

(五)参与协会评奖、建筑节能工程师职称的评审和认定工作;

(六)为建筑节能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供帮助;

(七)为建筑节能行业的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参加国家、省建筑节能方面的学术交流活动。

四、聘任程序

(一)建筑节能协会专家资格申请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申请人应认真填写《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专家库候选人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省建筑节能协会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的,颁发《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专家证书》。

五、申报要求

(一)希望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申报。

(二)提交申请表时应附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两寸免冠彩照四张。

(三)申请人请于2013年9月30日前将申报表报送至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同时报送电子版)。

六、联系人和电话

地  址:西安市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403室。

办公室电话/传真:029-87263502

邮  箱:sxjzjn@126.com

联系人:韩小鹏  15332458033

常瑞凤  18966708677

附件:专家候选人申请表


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

二○一三年八月九日



文章分类: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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