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施行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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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9-29 14:36来源:陕西网 陕西网讯(记者 袁晨)9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修订的《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建筑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我省此次对《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进行修订,以法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非常必要。 《条例》结合陕西实际,合理确定了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统筹兼顾、绿色低碳、安全耐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 《条例》共六章56条,内容涵盖规划与建设、运行与改造、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等内容,其中“因提高墙体保温性能而增加的建筑面积可以作为容积率奖励”等内容,是在符合国家标准下,制定出的既富有创新性,又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相关规定。 除此之外,《条例》还建立了从规划建设到运行改造的全链条闭合监督管理机制,明确了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全寿命期内各方主体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坚持全产业链支撑,完善了引导激励机制。重点加强对公共建筑、特别是针对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与绿色发展设定了更高标准的要求,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的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处长杨学军表示,《条例》的实施,必将推动我省民用建筑领域品质优化、效率提升。在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条例》还规定,2016年11月24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的《陕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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