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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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11-15 15:06

陕建节协【2017】30号


各新型墙材及建筑节能产品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全省建筑节能管理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生产企业的社会形象,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推进我省建筑节能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集中开展信用评价工作,评价标准按照我会印发的《陕西省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保温产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实施办法》(陕建节协[2017]18号,此件可在我会门户网站查找)执行,本次信用评价工作坚持科学、务实、公正、规范原则,力争达到企业认可、行业认可、社会认可,确保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

望各相关企业接此通知后高度重视,推动企业诚信自律,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我会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业人员赴企业现场进行信用评价,本次评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通过信用评价培育、宣传、示范一批信用管理严格、社会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不断提高我省新型墙材及建筑节能产品生产企业诚信建设水平,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时为企业下一步进入全省行业市场诚信管理平台,打下坚实的基础。

联系人:韩小鹏     电话:87263502


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保温产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分类: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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